通知|4月28日彰武校区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整治行动
消除火灾隐患
共建平安校园
重要通知
4月28日上午我校保卫处联合多部门开展彰武校区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整治行动,对校区消防车通道进行划线,请同学们配合支持并相互转告,并严格遵守消防法以确保我校生命通道的畅通。
你知道在最熟悉最安逸的生活环境中
也存在很多安全隐患吗?
上海路乐园大厦后边小路上
饭店煤气罐爆炸
关键时刻消防通道却被占用
消防通道被堵,消防车进不来
耽误了宝贵的救援时间
我们身边的“小方便”造成的危害如此之大!
那么,消防知识大家是否都熟知呢?
1
消防通道
消防通道是消防人员实施营救和被困人员疏散的通道,比如楼梯口、过道,那里都安有消防指示灯。消防通道在各种险情中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它是迅速扑救火灾、抢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减少火灾损失的重要前提,不能随便占用,必须时刻保持畅通。
2
《消防法》具体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019年修正)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3
严格遵循消防法
以下“六不”要做到
1、不破坏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保持其完好有效;
2、不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
3、不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
4、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
5、不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
6、不阻碍障碍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的逃生通道。
请同学铭记:
消防通道=生命通道
切勿占用、堵塞和封闭
畅通生命通道,共建平安校园
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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